岩土工程勘察的程序是什么?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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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接受任务→编制勘察纲要→编制经费预算→签订勘察合同→实施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野外勘探工作→室内试验及资料整理→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交报告。

  1、接受任务:确定工作任务。

  2、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勘察单位工作的设计书,是展开勘察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性文件。在勘察开始之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人员填写“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说明工程的意图和设计阶段,还应提供进行勘察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图件、资料和文件,即带有建筑物平面布置的地形图、建筑物结构类型与荷载情况表、工程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勘察单位以此为根据,搜集场地附近的已有地质、地震、水文、气象及当地建筑经验等资料,由该项目勘察工作的负责人编写勘察纲要。

  3、编制计费预算——计算总勘察费用

  4、签订勘察合同:

  明确各个合同要件——勘察进场日期、完工日期、出报告日期、报告份数、款项支付时间及比例、勘察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期间需提供的服务、违约责任及索赔等。

  5、实施工程地质调查——在正式开始工程地质测绘之前,还应当做好收集资料、踏勘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6、野外钻探工作及室内试验:通过钻探、原位测试、土工试验等勘察手段和技术方法有效查明建筑场地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承载力等。

  7、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始资料必须真实、系统、完整。因此,对沿途工程分析所依据的一切原始资料,均应及时整编和检查。

  8、提交报告: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的总结性文件,一般由文字报告和所附图表组成。此项工作是在岩土勘察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编录的基础上进行的。